(原标题: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金融界2024年6月3日消息,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未保存第一次机动车检测不合格的原始数据及报告,被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4月14日,车号为黑A951PS的解放牌轻型栏板货车在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在用车检验,因第一次检验刹车不合格未通过,该车辆进行维修并在该公司又进行了第二次检验合格后。然而,该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240129000010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报告,只留存了第2次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未保存第1次不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而且,第1次的检验数据原始数据和报告无法复核。
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这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的规定,构成了检验检测相关违法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于此类情况,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因此,该公司被处以此次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8MA1BAR6K9F法定代表人刘小云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哈市监处罚〔2024〕8号违法行为类型检验检测相关违法行为违法事实2023年4月14日,车号为黑A951PS解放牌轻型栏板货车在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在用车检验,因第一次检验刹车不合格未通过,该车辆进行维修并在该公司又进行了第二次检验合格后,该公司出具了报告编号为:20240129000010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报告,但是,该公司只留存了第2次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未保存第1次不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1.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公司经营合法性。 2.法定代表人刘小云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法律地位。 3.边静委托授权书。证明被调查人的法律地位。 4.边静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自然人身份。 5.边静调查笔录一份,证明该单位违法事实。 6.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证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证明该公司的检测资格及检测能力范围。 7.报告编号为20240129000010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复印件,证明车号为黑A951PS解放牌轻型栏板货车在该公司周期内检测次数为2次。 8.2024年3月15日现场笔录、该公司经理边静询问笔录(第1次),证明车号为黑A951PS解放牌轻型栏板货车在该公司周期内检测次数为2次,该公司只保存了第2次的检验数据原始记录和报告,未保存第1次的检验数据原始记录和报告,并且第1次的检验数据原始记录和报告无法复核。 9.整改报告,证明:存在的违法事实及整改措施。处罚依据该案件不存在自由裁量情况,并且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本局认为,2024年1月29日,当事人在为车号为黑A951PS解放牌轻型栏板货车在用机动车检验时,因第一次检验刹车不合格未通过,车主对该车辆进行维修并在当事人处进行第二次检验合格后,当事人出具的编号为:20240129000010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报告,只留存了第2次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未保存第1次不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并且第1次检验的原始数据已无法复核。该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这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的规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这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的规定。依法处叁万元(30000.00元)罚款。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无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处罚决定日期2024-06-03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7-06-03处罚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网上股票配资平台